
怎麼教?
朵朵2歲開始,朵媽就經常給給她有意識的進行一項區分needs and wants(需要和想要)練(游)習(戲)!


舉個例子,我們需要住所、食物、水、空氣……

舉個例子,我們想要糖果、冰淇淋、IPAD……

朵朵需要喝水,朵朵想要喝可樂;
朵朵需要穿鞋,朵朵想要滑板鞋;
朵朵需要吃飯,朵朵想要吃零食。



你為什麼帶這些行李?
哪些東西是需要的,哪些是想要的?
最終,孩子們經過思考和篩選,每個人留下了五件他們覺得自己最最需要的東西。

看看下圖裡的小遊戲,兩個呼啦圈交界處就是這第三類啦!
所以,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些不是生活必需品的東西我們還是要買~~
同時,提醒父母們,如果孩子執著於要買一件玩具或者其他東西,可以先聽聽孩子內心的想法,再去判斷,好過一開始就拒絕,也許孩子真的有道理呢!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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